中國網絡日報網

湖南通報6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

來源:中紀委網 發布時間:2023-10-16
分享到: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違規經商辦企業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株洲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何劍波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07年至2011年,何劍波在擔任株洲高新區管委會主任、株洲市副市長期間,利用職權為某公司低價購地、享受優惠政策提供幫助,事後接受該公司無風險的固定回報機會,通過以妹夫徐某某名義入股方式接受該公司所送287.1萬元。2018年9月,何劍波在擔任株洲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安排妻子喻某某以朋友孫某某名義投資50萬元購買某企業股份;2020年8月,何劍波安排妻子以外甥徐某名義投資200萬元購買某企業股份;上述股權至何劍波案發時尚未分紅。何劍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4月,何劍波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郴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市民政局原局長李志珍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期間,向管理服務對象曹某某提供借款100萬元,違規獲利63萬元。2013年至2019年,李志珍在擔任永興縣副縣長、郴州市信訪局局長期間,通過胞弟李某某、司機曹某某先後獨自或與他人合夥承攬某棚戶區改造、某文體廣場等5個項目的土石方工程。李志珍在上述項目中出資260萬元,違規獲利225萬元。李志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2023年8月,李志珍受到開除公職處分,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長沙市産業投資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君來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08年至2009年,張君來在擔任長沙市國土資源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期間,與他人合夥成立貿易公司銷售某品牌酒;通過同事彭某某在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中入股50萬元,2012年3月收回本金并違規獲利8萬元。2016年至2018年,張君來在擔任長沙市地産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以姨妹夫周某某名義在某旅遊公司投資350萬元,違規獲利45萬元。2021年8月至11月,張君來在長沙市産業投資集團任職期間,投資銷售某品牌酒,并以妻子田某某名義參與經營某酒館,違規獲利40萬元。張君來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張君來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4.原湖南銀保監局郴州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鄧建華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06年至2023年,鄧建華在擔任永州銀監分局、邵陽銀監分局、郴州銀保監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以老鄉鄧某某、堂妹夫彭某某名義投資397.96萬元先後入股2家農商銀行和1家村鎮銀行,違規獲利179萬餘元。2014年至2023年,鄧建華以本人和特定關系人周某名義向管理服務對象王某某、謝某某提供借款90萬元,違規獲利111萬元。鄧建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鄧建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冷水江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肖新樵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09年至2020年,肖新樵在擔任冷水江市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冷水江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冷水江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先後以個人名義在管理服務對象李某某等人經營的混凝土公司、廠房租賃、農貿市場等項目上入股或放貸,共計出資528萬元,違規獲利488萬元。肖新樵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6月,肖新樵受到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祁東縣融媒體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周軍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2014年10月,周軍在擔任祁東縣城鄉投資資金管理中心黨組副書記、主任期間,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某公司實際控制人何某某邀請,以胞兄周某名義向該公司轉賬200萬元,與該公司、相關個人成立瀝青公司。2016年2月,周軍從該公司退股,共違規獲利140萬元。2019年底,周軍在擔任祁東縣基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期間,向管理服務對象肖某借款100萬元投資楊某某經營豬肉批發業務。2020年初,楊某某代周軍償還肖某100萬元借款并分紅,周軍違規獲利14萬元。周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7月,周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湖南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