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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和拆除水源山宗民營企業始末

來源:天勇談經濟 發布時間: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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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者按:青海省民和縣是我出生的地方,是那一片土地養育了我,長大成人,我感恩那片土地。2018年時,縣裡拆除了一個民營企業,後來一直與有關人士協商,能不能妥善處理。但是,無果無奈。保護民營企業産權、做好民營企業營商環境、鼓勵民營企業不要躺平、增加就業、提高居民收入、增強民衆消費需求能力、恢複國民經濟穩定運行和增長,已經成了中央高度關注的大事。水源山宗被折,有着非常典型的警示和如果妥善解決的示範意義。因此,與此事有關,形成了一批調研報告、專家研讨結果、新聞單位采訪稿、律師意見。拟陸續發出,供大家讨論。今天先将中國人民大學全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調研組報告發出。可能在這以後,我這老家也回不去了,成為遺憾。

一個民營企業:怎樣被擴大化拆掉,如何進行善後?——民和縣水源山宗企業被擴大化拆違的調查研究報告

 導言

近多年來,個别地區在耕地或其他農業用地中,建設居住用房出租或者出售,并假以農業溫室塑料大棚遮蔽掩蓋,這顯然不符合國家土地用途的管制規定,屬于違法建築。蔓延下去,亂占耕地之風會越來越盛。中央領導批示進行拆除和嚴厲處理,無疑很及時和十分正确。然而,一些地區在理解中央領導精神和拆除大棚房違建時,審核不細、認定不清、層層加碼、簡單粗暴、搞“一刀切”,造成了拆違的擴大化。這給地方經濟發展、營商環境,企業正常經營、産業發展,居民消費、創業就業都造成了程度不同的負面影響。

拆違“一刀切”“擴大化”等問題已經受到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高度關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研究問題、制定政策、推進工作,刻舟求劍不行,閉門造車不行,異想天開更不行,必須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并且要“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蔓延”;剛剛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确提出,要“防止政策執行‘一刀切’和層層加碼”。

水源山宗文化生态園(以下簡稱“水源山宗”)位于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是2009年由青海三江通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農業觀光休閑綜合體,該項目建設有效解決了政府土地開發與招商引資困境,并在陳青雲和陳青山兩兄弟的建設和經營下逐步打造為集餐飲、采摘、娛樂為一體的農家樂、民俗村、休閑觀光園、農事體驗基地,是整個青海省最早、最大、具有标杆性的文化生态園,衛生示範A級單位,青海省4A級鄉村旅遊區。但在2018年底至2019年初,當地将水源山宗列為“大棚房”整改範圍,強制關停并拆除了水源山宗主體建設、農業博物館及相關設施。這不僅使得企業及其員工蒙受巨大損失,同時也給當地政府形象和營商環境造成了惡劣影響。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黨的一切工作,必須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最高标準。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并嚴厲批評了政策執行中的“一刀切”式做法,指出“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執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

基于這一情況,中國人民大學全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專題組在做了較為充分的前期訪談與資料整理的基礎上,赴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針對水源山宗文化生态園擴大化拆除問題展開調研,并試圖尋求穩妥有效的解決方案及政策建議。

一、水源山宗投資建設經營狀況及貢獻

2009年,為了解決原民和縣國有園藝場下崗職工及債務問題,民和第一鐵合金廠秉着“為政府分憂、為職工解困”的企業擔當與責任,接受了生态園建設任務。在地方政府的關照支持和企業的努力經營下,水源山宗項目建設成效顯著,在帶動經濟、解決就業方面為當地發展做出了有益貢獻,并産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

(一)情況簡介

水源山宗是在企業與政府的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土地和建設等各項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發建設的。2009年4月23日,民和縣政府常務會議(第5号)紀要形成了《關于園藝場土地、資産、債務及職工安置問題的請示》;同年5月,達成了《民和縣園藝場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明确規定:園藝場299.53畝土地受讓給陳青雲,年限為50年(2009年5月1日至2059年4月30日止);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畝2萬元,總金額599.06萬元;此後,依法辦理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證照。陳家人通過借、轉、貸等方式,自籌資金8000萬元,經過一年多的艱苦努力,建設了青海省最早最大的生态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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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為了相應大學生返鄉創業的号召,陳青雲的弟弟陳青山從北京返回青海,并注冊成立了青海水源山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水源山宗項目前後累計投入1.4億元,是青海省最大最早最全的生态園。經過近9年開發建設,水源山宗持續不斷投入累計達到1.4億元,其主體項目占地8000平方米,園内栽植了南方棕榈樹、羅漢松、榕樹、金桂、蝴蝶蘭等樹種花卉,建有各類江南仿古造岩景點等;260多個雅座、包間、高檔宴會廳;大小門牌樓20多座,包括大美青海第一園、中華門、中天門等。除生态園外還有各類配套建築及設施,如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的100萬噸枸杞加工車間,内有各種機器設備;兩座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的倉儲物流庫,内有食品、百貨、家用電器等;還建有農業博物館、生态園儲備庫、職工宿舍及員工活動中心等。

(二)對當地的貢獻

作為當地的龍頭企業,水源山宗在帶動經濟發展、促進産業融合、解決遺留問題和承擔社會責任等方面對當地做出了積極貢獻,并獲得多項榮譽和獎勵。

1.經濟發展的帶動效應

水源山宗是當地著名的企業和文旅景點,其運營期間經營狀況良好,發揮了較大的經濟帶動和就業吸納效應。水源山宗年均銷售額達到1000多萬元,年均納稅額近百萬元,先後安置下崗職工300多人次;解決農民工、季節性務工、大學生假期短工等就業2000多人次,累積支付工資達4000多萬元;帶動周邊農牧民農産品銷售每年400萬元至600萬元,累計超過5000萬元。并且水源山宗主打的江南生态文化園成為當地具有影響力的文旅景點,為市民和遊客提供了耳目一新的體驗。

2.産業融合示範效應顯著

水源山宗作為以農業為核心集深加工、餐飲、旅遊、文化和物流為一體的産業綜合體項目,其産業融合示範效應顯著。2010年1月22日,在水源山宗的開園儀式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在講話中就指出,水源山宗生态園是“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典型,帶動了海東地區百裡長廊及河湟地區的經濟發展。在後來的建設和發展曆程中,水源山宗在産業融合方面做出了積極的探索,成為海東向全省推廣的三産融合示範項目,青海省各區縣、農業部門等多次到訪考察,具有明顯的區域示範效應。

3.有效解決遺留難題

水源山宗項目的建設是當地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為政府排憂解難的表現。2009年,為解決原國有園藝場下崗職工及債務問題,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找到民和第一鐵合金廠負責人陳青雲商讨接收民和園藝場的事情。當時的縣園藝場滿目滄桑、破敗不堪、一片荒蕪,周圍村民随意進場養牛、放羊,40多名職工将近10年沒有拿到或拿全工資,怨聲載道,經常上訪。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認為:民和第一鐵合金廠效益一直不錯,應有企業擔當和責任,“替政府分憂、為職工解困”。經過再三考慮和思想激烈鬥争,民和第一鐵合金廠同意接手縣園藝場這個“燙手山藥”。水源山宗項目的建設妥善解決了工業産業擠出員工的安置問題和信訪問題,緩解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壓力并優化了城市界面和生态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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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項目及公司具有積極的社會影響

水源山宗項目及公司積極參與公益活動,樹立了企業優秀的社會形象。水源山宗積極參與精準扶貧結對幫扶工作,與紅衛村的三戶貧困戶結對子,助力脫貧攻堅戰略;每年在相應的節假日組織60歲以上老人、人民教師和老紅軍等特定群體的慰問和送福利活動;每年為全縣高考學子提供免費餐飲,并為大學生提供暑期實習兼職和調研。水源山宗的一系列公益活動為其在當地樹立了積極的企業形象,産生了良好社會影響。

5.獲得多項榮譽及獎勵

在企業的精心建設和耕耘下,水源山宗項目獲得了多項榮譽及獎勵。公司先後獲得海東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海東地區著名商标;青海省消費者協會授予的年度誠信服務企業;海東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予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誠信單位;中共海東地委海東行政公署授予的海東地區就業創業工作優秀企業;青海省鄉村旅遊等級評定委員會授予的鄉村旅遊四星接待點;青海省海東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授予的食品衛生等級A級單位等一系列榮譽和稱号。

二、擴大化拆除水源山宗文化生态園及其負面影響

2018年底,水源山宗被強制拆除,這在當地引起了較大的社會反響,不僅造成了企業和員工的财産損失,還對當地的營商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并最終形成治理僵局。

(一)水源山宗突然被拆除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水源山宗在當地的“大棚房”集中整治清理工作中被拆除,而吊詭的是拆除工作不僅存在屬性界定的擴大化,還存在肆意擴大拆除面積的情況。

1.認定的10畝整改範圍被強制拆除

2018年,在民和縣委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文件中,水源山宗的10畝土地被劃入整改範圍,但根據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的相關文件及書面回複,當地所做出的大棚房界定并不符合相關法律依據和政策文件。2018年12月10日,民和縣委辦公室與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關于印發民和縣“大棚房”問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水源山宗經營餐飲服務的10畝土地被納入整改範圍,并提出“關停餐飲服務,清除餐飲措施,恢複設施農業用地或補辦土地等相關審批手續”[1]。但根據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相關文件的大棚房認定标準來看,“大棚房”整治的範圍是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農田上的違法違規建設,而根據水源山宗辦理的“三證”顯示,其土地性質為國有園藝場的土地,并不屬于本次大棚房整治的範圍。但當地并未理回水源山宗的這一合理申訴,而是采取了強制性的拆除措施。

2.非認定範圍也被拆除

即使當地的認定标準符合相關規定,也僅應拆除認定範圍内的10畝土地,但在拆違具體執行過程中,水源山宗内不屬于整治範圍内的其他建築也被一并拆除。水源山宗整個項目的占地面積為299.53畝,根據民和縣委辦公室和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件,水源山宗僅有10畝土地在整治範圍之内,但當地“執法隊”在具體執法過程中,不僅強制查封和拆除了認定整改的10畝土地上的建築,甚至連園區内未被認定為大棚房整治範圍的農業博物館、國營園藝場、員工宿舍和物流倉庫等建築都一并拆除并沒收全部設施,這顯然是肆意擴大拆違範圍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對當地、企業及個人造成較大損失

水源山宗拆違擴大化事件的發生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企業及個人帶來了較為嚴重的經濟社會損失。

1.經濟社會損失

水源山宗是地方政府政策支持與企業踏實創業有機結合的重要成果,在十多年的籌劃、投資、建設、經營和發展中,凝聚了許多人的心血與智慧,這都在此次不合規的整治活動中付之東流。由于政府沒有提前書面告知并給予合理的處理時間,水源山宗十年間陸續種植的羅漢松、棕榈、橡膠樹和枇杷等價值千萬的珍貴綠植全部損毀;内部造岩、專修設施物品全部損毀;其他古玩字畫、匾額、神龛等私有财産,以及公司财務憑證、文件資料等也不知所蹤。據粗略估計,造成了各種投資資産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4億元,而2021年民和縣全縣财政收入僅為5.95億元。

水源山宗的數百名員工面臨失業困境,其中包括300多名下崗再就業職工,還有較多員工是剛擺脫貧困的農民工,水源山宗的全面拆除直接導緻了他們陷入失業困局,其中家庭唯一經濟來源的員工比例較高,不少家庭霎時間失去收入來源,而這部分失業短期内又難以在當地得到妥當安置,極易引發規模性返貧風險。

另外,從上下遊産業鍊來看,水源山宗作為當地最大的生态園,其上下遊産業鍊需求量較大,帶動了當地農産品、旅遊、餐飲等相關供應企業的發展,本次停業拆除直接引發了産業鍊的連鎖反應,對當地的稅收和社會零售商品額帶來了不小的損失。

2.企業和個人遭受嚴重打擊

水源山宗的拆違整治導緻企業背負沉重的債務。水源山宗的資産在拆違行動中被全部損毀,而企業及其負責人在資産損毀、收入不再的情況下,仍要背負銀行貸款、工人工資和上下遊供應商的債權債務及其孳息,這使得企業及其負責人遭受了沉重的打擊。

司法途徑的不通暢和限制措施使得企業及其負責人陷入絕境。水源山宗負責人曾針對拆違不合規不合法的行為提起多次行政訴訟,而正是在法律專家認定中極為明顯的行政違規案件,在訴訟過程中,卻被當地法院以“本案具有極強的政策性,人民法院不适于合法性審查,案件不屬于行政案件受案範圍”為由,不予立案;而2022年9月,在最高院出具“應當向省高院申請再審”的告知書後,案件被地方法院重新立案并确定承辦人,但企業也至今未能與相關承辦人取得聯系。在與地方政府和法院交涉與訴訟期間,企業負責人被采取了資金凍結、列入失信名單等限制性措施,而負責人及其親屬也多次受到威脅,在遭受了巨大資産損失的前提下,資金的限制與救濟來源切斷,使得企業無法恢複經營、無力支付還款、孳息與日俱增,負責人的生活陷入了絕境,甚至流落街頭。

(三)嚴重影響省市縣的營商環境

水源山宗作為當地具有一定影響力的企業,其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造成了嚴重的輿論負面效應、大大挫傷了當地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造成了土地資源的大規模浪費,并使得當地政府形象和法院信譽受損。

1.造成社會輿論負面效應

水源山宗擴大化拆除事件導緻了嚴重的輿論負面效應。由于水源山宗是當地著名的文旅景點和餐飲企業,其在短時間内被拆除是十分具有直觀性和沖擊性的事件,這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和質疑,而這種質疑不僅停留在百姓茶語飯後的惋惜與議論,更是被經濟日報、人民日報、法治與社會、鳳凰網、中國縣域經濟報等多家權威媒體揭露和抨擊,這引起了社會輿論的普遍不滿,若經由網絡等渠道的持續發酵,很有可能影響到公衆對于中央政策初衷的認可度。

2.挫傷民營經濟發展信心

作為當地重要的民營企業,水源山宗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将大大挫傷當地民營企業的發展信心,使當地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陷入困局。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2]而縱觀整個拆違擴大化事件的發生經過,民營企業顯然被放在了對立面,水源山宗及其負責人的悲慘境遇使得當地其他民營企業或有意前往當地發展的民營企業對當地的營商環境失去了信心,這也将直接導緻當地之前在招商引資和營商環境改革中所作的諸多努力付之東流。

3.導緻土地資源浪費

擴大化拆違使得原本可以充分利用、創造效益的土地,變成了一片廢墟。從當地城市建設和地理條件來看,水源山宗項目所在地具有良好的土地位置,這片土地曾在水源山宗的項目建設和運營中創造了良好的業績和效益,但拆違整治的随意擴大化使得原本高效利用的土地,轉眼變成一片廢墟。而由于當地在土地認定和整治工作上的前後矛盾、治理随意和“一刀切”思維,不僅使得水源山宗難以恢複經營,其他企業也不敢進入開發,政府相關人員内部也不知如何處置,這就使得優質的土地資源在不合理、不合規的執法過程中被白白浪費。

4.政府及法院信譽受損

“一刀切”式拆違使得當地政府和法院信譽受損,甚至陷入“塔西佗陷阱”。在水源山宗拆違事件中,當地政府在土地屬性認定上的前後矛盾、在“大棚戶”清理範圍上的随意擴大、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粗暴違規導緻政府形象在企業和公衆心目中大打折扣,這極有可能導緻政府即使在後續工作中采取了有益措施,公衆也難以信任政府政策,從而陷入“塔西佗陷阱”的信任危機;同樣,當地法院在整個事件中并未充分發揮司法部門維護公衆合法權益的應有作用,而是采取了消極的态度處理應對,并且出現違背程序正義等不合法的問題,導緻企業在遭受不合理待遇時陷入行政和司法的雙重信任危機,缺乏有效的維權渠道。

(四)人為将問題形成了僵局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要努力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态,避免小問題拖成大問題”。本次的水源山宗拆違事件本可以在合法合規的應然程序與科學合理的治理手段下規避糾紛、化解矛盾。但當地卻采取了“一刀切”的暴力執法方式,用看起來“見效快”的方案,實則背後消耗的卻是員工失業、企業破産和政府公信力危機等高額成本的代價,将小問題釀成大僵局。

1.個人家庭陷入絕境、困境

水源山宗作為省内最大最全的生态園項目,其背後牽動的是本企業其産業相關企業的負責人、員工及其背後的成百上千的家庭,企業在沒有任何證照和違規行為的情況下被強制停業和拆除,使得這些個人和家庭面臨資産損失和失業困境,而民和縣在2020年4月才剛剛脫貧,不少員工及其家庭仍處于返貧邊緣,收入來源的突然消失或将把他們逼入絕境,而事件引發的産業鍊崩盤、企業出逃和政府公信力危機等問題極有可能進一步引發規模性返貧事件,這不僅使得黨和國家多年來的脫貧攻堅成果功虧一篑,更有可能引發社會沖突事件,從而極大程度地影響社會穩定。

2.企業瀕臨破産,無法起死回生

在水源山宗成立之初,經營者以承擔社會責任、纾解政府困難為目的通過借、轉、貸等方式自籌資金建設發展起來的,初期投入8000萬元,後續持續投入共計1.4億元,可以說為了能夠建設好水源山宗項目,經營者不僅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而且背負了高額的貸款和債務。而在拆違事件中,水源山宗的建築、植物、設施、設備等資産全部被損毀,對此當地不僅不給予相應的賠償,反而通過行政和法律手段對經營者采取了資金凍結、失信管制等措施,經營者在面臨債務孳息日益膨脹等持續性損失的情況下,卻在多重限制性措施下無法采取恢複經營等任何挽救措施,企業瀕臨破産,經營者陷入絕望。

3.政府面臨信任危機,土地資源浪費

政府雖然在拆違事件中采取了看似“見效快”的一刀切式執法行為,但卻需要長期應對後續的上訪、訴訟等問題,這不僅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和社會摩擦成本,同時更使政府陷入公信力危機。而從更為直觀的損失來看,水源山宗這樣具有可觀效益企業的停業甚至破産及其引發的營商環境問題,将對當地經濟、财政和稅收帶來負面效應,原本已經得到充分開發和建設的299.53畝優質土地資源也在拆違中變成廢墟。

三、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拆違擴大化問題

“拆違”專項行動本來是黨和國家為了改善城市環境、優化城市容貌、提高人民生活質量而采取的針對違法占地、私搭亂建、違章建築而展開的集中整治工作,其初衷是為了通過更好地建設、更好地發展來更好地維護廣大人民群衆的根本利益。然而,在基層具體執行中,卻導緻了個人家庭陷入絕境、企業瀕臨破産和政府面臨信任危機等僵局。究其原因是地方政府對黨和國家執政思想的認知程度不深、治理能力不足導緻的。

(一)學習“發展是第一要務”精神不夠深刻

習近平總書記曾明确指出,“我國仍處于并将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是第一要務,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而我國底子不厚、财力不強、技術水平不高一時難以改變”在治理工作中“既要堅定信心,不能急于求成,既要打攻堅戰,也要打持久戰,需要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不移地積極穩妥推進”[3]。當前我國正處于從高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型的關鍵曆史時期,亟需進行經濟發展模式的優化和升級,拆違專項治理行動也是轉變發展方式,促進高質量發展轉型的一項重要工作。

在具體工作的落實當中,應當始終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當前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拆違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地方政府僅以績效為導向,而忽視了當地發展的客觀事實,是與中央精神的違背。縣域經濟作為國民經濟的基本單元,在國民經濟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是銜接城鄉融合的關鍵環節,而與此相對應的是當前我國縣域整體可利用資源不多、産業基礎薄弱,尤其是多數偏遠地區的縣城更是剛剛擺脫絕對貧困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始終秉承發展是第一要務的精神,高度重視就業、民生等關鍵問題,不僅要充分利用好已有資源和企業,更好想方設法地吸收資源、吸引企業,對于關系到當地稅收、就業、民生和産業的重大企業問題應當依法依規、謹慎妥當地加以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社會摩擦、矛盾糾紛等負面影響,妥善處理好拆違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二)提升治國理政能力态度消極

習近平總書記曾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明确強調,“要提高政府部門履職水平,在安監、環保等領域微觀執法過程中避免簡單化,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執行政策不能搞‘一刀切’”。[4]在農業農村部的相關文件中也指出,大棚房的治理應遵循三大原則:堅持尊重曆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堅持堅守耕地紅線、保護群衆合理合法權益的原則。在水源山宗拆違事件中,地方政府并未充分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的治國理政方針和農業農村部大棚房整治的相關文件精神,具體表現為:

其一,并未尊重曆史和客觀現實。根據水源山宗辦理的“三證”表明,本次被強制拆除的299.53畝土地是原國有園藝場土地,并非永久基本農田,不在大棚房政治範圍之内;而水源山宗是在2009年政府招商引資政策的引導下,為了有效解決民和縣的曆史遺留問題而建設的,在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手續齊全下進行開發的,受到法律保護,其合法性在開發之初和近十年建設經營中得到反複論證,地方政府的強制拆除行為是枉顧曆史和違背現實的表現。

其二,履職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行政過程存在違法違規問題。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換言之,需要強制拆除的違法建築,必須給予複議和訴訟的權利和時間,隻有不提起複議和訴訟的情況下才能強制拆除。而在水源山宗經營者受到整改拆除通知後多次提起複議和訴訟的情況下,當地政府仍對其進行強制拆除,緻使其未能及時搬離植物、設備等資産,使得企業蒙受巨大損失。

(三)枉顧人民至上的價值理念

堅持人民至上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首要内容。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确指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人民共享,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5]大棚房集中整治工作的初衷是美化城市環境,優化營商環境,從而有利于吸引更多産業、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是群衆的生活更幸福,更有獲得感,堅持人民至上價值理念,服務改善民生福祉的體現。而當地政府枉顧人民性的拆違執法行為,不僅不能造福于民,反而激化社會矛盾,使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熱之中,這是對公權力濫用的體現,具體表現為:

其一,違背政策初衷的畸形政績觀。當地政府在開展大棚房整治工作的過程中,以擴大化、湊指标的方式作為提升政績手段,不僅造成了對客觀現實的悖離,同時更是違背政策初衷的表現。大棚房治理本身是為了更高程度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是為了打擊少數人侵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但在當地盲目追求考核數據的畸形政績觀引導下,硬生生将一項科學的決策變成了侵害人民合法權益的工具。這可能在短期内能夠提升政績、掩蓋錯誤,但長期來看,将對當地政治生态和政府信譽造成了嚴重的沖擊,甚至引發當地人民對中央政策本身的抵觸。

其二,本末倒置的僵化行政邏輯。對于确實存在違章建造大棚房毀壞農田的違法行為,拆除是合理的、更是必然的,這也是中央發布文件集中整治的對象。但在水源山宗拆違事件中,當地片面地理解中央意圖,機械和形式主義地加以放大,甚至演變成一場讓當地公衆深感不平、企業聞之色變的轟轟烈烈的事件,這嚴重危及到當地的就業、創業、增收、消費和經濟景氣。并且在中央文件中也強調了要積極做好群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摩擦,妥善處理好安置工作。但在本次事件中,當地不僅未與經營者友好協商,反而利用公權力暴力拆違,肆意損毀企業資産,甚至裹挾司法渠道對企業及經營者的資金和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措施,不僅未能幫助企業渡過難關、解決問題,反而惡化了企業危機,剝奪了經營者自救的權利和能力。

其三,枉顧人民福祉的錯誤政治立場。拆違集中整治是高質量發展轉型的政策體現,其政治站位是為人民謀福祉。但在此次事件中,由于當地簡單化、擴大化和粗暴式的治理方式,導緻了本來經營效益良好的企業瀕臨破産、大衆喜聞樂見的文旅景觀變成廢墟、數百名擁有穩定收入的工人直接下崗、成百上千的家庭陷入返貧風險。這顯然不僅是治理能力不足和處置方式不當,更是對以人民為中心的政治立場的漠視和踐踏。“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共産黨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新,為的是人民過上好日子”,枉顧人民利益、對立黨和群衆的關系是對黨的執政基礎的背叛。

四、調研課題組關于善後水源山宗被拆問題的看法和建議

課題組通過對水源山宗拆違事件的深入調研,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了較為清晰的認知,結合國内外大環境變化和當地發展現實。我們認為,當前做好“六穩”,落實“六保”工作是重中之重,問題的妥善解決也存在較大的可行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方案建議。

(一)“六穩”工作是重中之重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六穩’,穩就業為首;‘六保’,首要的的仍是保就業”。當前我國正處于全面建設社會現代化國家的新階段,國内外形勢複雜多變,充滿了不确定難預料因素,在這種情況下,穩增長、穩就業是最重要的事情。而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民營企業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和擴大開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充足的活力。在二十大報告中,也再次重申了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并針對國民經濟發展提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把發展經濟的着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來”,“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家化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權益”以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等一系列重要論述。這充分說明在持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實現高質量發展和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新發展階段,更需要的是為人民謀福祉、穩就業,能夠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帶動經濟增長的幹部,而非片面理解中央政策,盲目追求數字指标、随意擴大治理範圍、濫用公權力、漠視人民利益的“領導”。

(二)妥善解決問題的可行性

根據課題組的深入調研,雖然水源山宗拆違事件所造成的現實是難以挽回的,但通過科學有效的方案仍可以化解矛盾糾紛、助力企業發展、盤活地方經濟,将此事件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可以對本次拆違所涉及的土地進行合理規劃和盤活。自水源山宗被強制拆除後,其所在的近300畝土地被閑置至今,而這片土地臨近蘭州市紅古區,該區域城市化水平較低,海拔和氣候等自然條件宜人,住宅需求量大,供給短缺。因此,可以将該片土地進行重新合理規劃,劃定為商業住宅建設用地,并納入2021-2035年遠期規劃之中,盤活優勢土地資源,實現其應有的價值和收益。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能夠獲得收入并賠償企業損失,企業也可以此為契機恢複發展,事件相關的員工及其家庭的債務、生活和工作等問題都能得到有效解決。首先,政府能夠通過土地招拍挂獲得可觀收入,這筆收入可首先用于将農業用地征收作為商業住宅建設用地需支付的費用,并在客觀評估的條件下支付水源山宗在本次拆違事件所受到的損失,從而有效化解糾紛;其次,企業在獲得賠償後也能夠重新盤活,企業在得到合理賠償後也能夠從資産損失和債務壓力等困境中擺脫出來,複工複産、正常經營,繼續為民和縣發展做出有益貢獻;其三,企業經營者、員工及其家庭的債務、工作和生活問題也能夠得到充分解決,并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這不僅有效地遏制了規模性返貧事件的發展,同時也将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不利因素化解在萌芽。

(三)具體建議

課題組通過對民和縣水源山宗事件較為深入的調研,理順了本次事件中所存在的法律問題和矛盾沖突,着重反思了地方政府的角色和責任所在,在大棚房集中拆違專項行動中,地方政府既是政策執行者,也應當是人民利益維護者,應當妥善處理好拆違整治與地方發展之間的辯證關系,讓人民在拆違中受益,而不是濫用公權力,肆意踐踏人民權益,給中央政策抹黑。因此,課題組認為,水源山宗拆違擴大化事件的妥善解決,需要确立遵循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尊重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原則,以市場和法治手段應對危機,将事件所帶來的人民利益、政府信譽和營商環境等多方面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重塑政府與企業親清關系,引導當地經濟社會和企業發展重回良性軌道。

其一,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應對此事給予高度關注,從發展經濟、穩定社會和增長就業的層面尋求解決方案。此次拆違擴大化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其挽救和解決方案可能難以由縣級政府獨立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應對将此次事件作為典型案例給予高度關注,以發展經濟、穩定社會和增長就業為目的化解矛盾,給予相應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從而避免事件擴大化對整個市域或省域造成更為嚴重的負面效應。

其二,客觀評估水源山宗在此次事件中所遭受的資産損失、精神損失及孳息,并給予企業應有的賠償。在本次事件中水源山宗遭受了嚴重的資産損失和精神損失,并且在長達五年的複議和訴訟過程中,企業長期停擺,産生了大量的債務孳息。地方政府應充分考慮企業損失和訴求,按照法律标準,由無利益相關的第三方對企業損失進行合理評估的前提下,本着友好協商的态度,給予企業應有的賠償,從而彌補企業損失,引導其加快複工複産。

其三,明晰此次涉事的299.53畝土地的屬性,建議給予民和縣一定的建設用地指标來盤活這塊土地。本次涉事土地在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的方面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和稀缺性,而此次事件發生後由于土地屬性不明,這部分土地資源一直處于荒廢和閑置狀态,建議省市給予民和縣相應的建設用地指标來盤活這塊土地,這樣既可以明确土地屬性,從而為後續企業對這片土地開發和利用斷絕後顧之憂,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土地資源浪費,為當地經濟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

其三,各相關部門在企業重建複工等過程中給予支持和幫助,避免摩擦、平穩過渡。在争議解決和合理賠償後,必然要涉及到企業重建複工等後續發展問題,在此過程中,各相關部門應給予企業相應的政策支持,為企業着想,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在充分的協商中避免摩擦、平穩過渡,重塑當地營商環境。

其四,市縣法院應盡快恢複企業失信、資金凍結等限制性措施。目前水源山宗及其經營者仍面臨企業失信和資金凍結等多方面的限制性措施,這使得企業難以通過恢複經營、盤活資金來償還債務和發放工資,導緻企業虧損不斷擴大。因此,市縣法院應當盡快接觸對企業及其經營者的限制性措施,讓其盡快投入到正常的市場活動中來。

[1] 《中共民和縣委辦公室 民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和縣“大棚房”問題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8年,17月10日。

[2] 《新華社評論員:實現民營經濟家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http://www.gov.cn/xinwen/2023-03/07/content_5745134.htm.

[3]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9月,第631頁。

[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九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9年9月,第679頁。

[5] 習近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在中國共産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10月,第27頁。

中國人民大學全球治理與發展研究院調研組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