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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黑反腐鬥士黃元勳 舉報三年鬥倒霸道人

來源:中國廉政網 發布時間: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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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我們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梁。”黃元勳,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衆利益,不顧個人安危,堅持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揭露腐敗現象和黑惡勢力,堪稱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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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元勳在看投訴材料 本報記者 李文善 攝

歐陽國良,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萬元,罰金限判決生效後10日内交清。2019年6月29日,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宜章縣人民法院的判決,責令被告歐陽國良犯罪所得贓款815786.24元繼續追繳,返還給被害人。

判決書顯示,2013年歐陽國良以某房地産開發商項目存在問題等相要挾,向被害人史某敲詐6萬元;2015年歐陽國良以修築宜章縣梅田鎮楊家村肖家浪橋的名義向縣湘粵學校董事長李某索要贊助,得手後又以學校土地手續存在問題向其索要30萬元,最終在李某開發的房地産項目中以半價購買房屋兩套,法院認定敲詐數額為42萬多元;2017年下半年歐陽國良又看中開發商黃某的項目,要求以買三付二的價格(即市場價的三分之二折)支付購房款購買住宅兩套,法院認定敲詐數額為33萬多元。

兩級法院的判決表明,揭黑反腐鬥士黃元勳的舉報取得了重大進展,從2016年6月第一次舉報歐陽國良,時間過去了整整3年。宜章縣掃黑除惡辦公室對黃元勳的實名舉報高度認可。2019年10月31日,通過縣财政局向黃元勳轉賬3000元人民币,作為對縣法治建設作出的特别貢獻獎勵。

維護群衆利益  劍指“保護傘”

2018年至2020年,黃元勳繼續向上級機關實名舉報宜章縣兩名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要求上級機關打傘破網,并徹查舉報的歐陽國良涉案200餘萬元資金流向。

“沒有惡傘的保護,就沒有惡腐的嚣張!”黃元勳認為,“一個村霸,歐陽國良所涉及的犯罪事實并不局限于判決書中之内容,反而是相關部門避重就輕,敷衍搪塞的表現。正是有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在背後為他們‘撐腰打傘’,如縣紀監委工作人員李輝、姚小勝威脅恐吓舉報人,為歐陽國良、歐陽信良開脫罪責,包庇縱容罪犯,放縱對違法巨額贓款的追繳,對違法責任的追究。”

黃元勳在舉報信中提出多項訴求:要求查清歐陽國良、歐陽信良共同套取侵占肖家浪危橋改造扶貧建設專項資金和敲詐募捐的巨額資金;追究、追繳200餘萬元贓款資金去向;要求徹查上級财政下撥的楊家村小學危房改造、村辦公樓修建和港商捐資學校危房改造款被侵吞、村辦公樓扶貧建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要求徹查歐陽國良、歐陽信良等人套取侵吞雲南錫業郴州礦冶有限公司賠付給楊家村的災情賠償款、楊家河環境生态修複工程款;請求依法立案查處歐陽國良、歐陽信良詐騙敲詐歐伍堂、邝國忠、吳統榮資金68萬元。

“雖然歐陽國良進去了,但是他的案子并沒查清楚,還涉及不少官員,特别是宜章縣他的保護傘,200多萬元資金可能涉及不少官員。”黃元勳說,“在舉報信最後一項,我請求上級機關依法保護我家人的人身安全。”

維護集體利益  勇鬥“霸道人”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程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的通知》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争在全國範圍内啟動。

黃元勳,憑借自己的執著,于2016年開始投入了這場指向歐陽國良的“掃黑除惡”行動。

歐陽國良生于1965年,宜章縣梅田鎮楊家村人,與黃元勳所在的漿水鄉距離僅有20多華裡,算是鄉裡鄉親。但是,歐陽國良到處敲詐勒索,其民憤極大的嚣張霸道氣焰,黃元勳耳聞義憤填膺,良知與正義感讓他毅然決然投入到這正義與邪惡的博弈。

據了解,歐陽國良同宗堂兄歐陽信良是楊家村村支書,縣人大代表。他們以違法犯罪活動擢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

“2013年11月,打壞宜章縣聯通公司營業廳的凳子、電話機,又敲詐聯通公司3000元現金,還強要給他一個長期免費的通話卡。”據黃元勳的舉報材料,2016年5月,歐陽國良還曾到縣政府大樓沖擊會場,在縣委會議室大罵正在召開四家聯席會議的時任縣委書記王建球。

舉報材料陳述,歐陽國良以威脅恐吓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強攬工程等涉案多起,有據可查涉案金額300多萬元。歐陽國良夥同歐陽信良借楊家村肖家浪危橋改造做擋箭牌,共同詐騙套取危橋改造扶貧建設項目專項資金,募捐資金等300多萬元。

除判決書所列事實之外,歐陽國良在宜章縣房産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民政局、信訪局、組織部等20多個單位部門收取1萬元至4萬元不等的募捐資金。

當地有百姓說,宜章的政治生态被少數官員破壞了。老百姓到政府部門辦事,門難進、臉難看,一個大病救助,村、鄉公示證明,從領導批示到民政局審核,複來返去,等到救命錢,人就沒了。而一個村霸地痞到這些單位部門,數萬元不要任何手續和審核就能拿到。這些官員見到歐陽國良就像老鼠見了貓,還要點頭哈腰講好話。

從2016年6月,黃元勳向宜章縣公安局發出《對宜章縣歐國良涉嫌騙取侵吞巨額項目資金非法集資敲詐勒索詐騙重大違法行為的舉報》。黃元勳的舉報,使得跟歐陽國良、歐陽信良同村組、同宗族的村民很受影響,于是近百村民聯名簽名對歐陽國良等人進行舉報,而敢于站出來指證歐陽國良的受害者也越來越多。

之後,黃元勳又分别向宜章縣紀監委等單位舉報歐陽國良。

起初舉報并無效果。黃元勳持續依法向上級機關舉報,曾向郴州市、湖南省委、省公安廳、省紀委、省政法委等單位舉報,并向國務院總理、中紀委書記等處舉報。據黃元勳說,對歐陽國良的舉報信發出有上百封。

黃元勳和麻田村民代表歐伍堂、孫善歸、黃火金、文榮芳等人的舉報得到中央巡視組的重視,巡視組特别向湖南省委交辦。2018年4月1日,湖南省委一位副秘書長和省信訪局辦公室張主任到宜章縣,約黃元勳在某村民家進行了面談。

2018年4月4日,歐陽國良被宜章縣公安局帶走,當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2018年5月10日以涉嫌強迫交易罪被批準逮捕。2019年4月宜章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歐陽國良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萬元。所得贓款815786.24元繼續延繳返還給被害人。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維護國家利益  堅持“給說法”

在舉報上,黃元勳是一個較真的人,說真話,做真人,他努力做到字字嚴謹,連舉報涉及的數字都要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

“舉報其實充滿風險,一不小心就會留下破綻,被人抓住小辮子。”黃元勳回憶,他舉報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的過程,得到了新華社内參部某位副主編的稱贊。

媒體的公開報道記述了他們的見面細節:“他拎着袋子來見本報記者時,袋裡的舉報材料把他的腰都壓彎了。他說家裡的舉報材料加起來,任何一個壯漢都挑不動。”

“看過厚厚的舉報材料後,這位副主編直誇我嚴謹,給了我100塊錢,要我在路上買點吃的。看你這本材料費都不止100塊錢。臨别時副主編提醒我務必要注意安全。”黃元勳說。

黃元勳有一種特殊的敏感,所有他經手的舉報材料,都努力做到準确無誤。書寫歐陽國良攫取肖家浪橋危橋改造資金舉報材料時,黃元勳向縣财政局、縣交通局申請信息公開,核實工程承包方、湖南長沙中格建設集團公司負責人,請出租車10多次到肖家浪橋向懂行的師傅進行調查分析,進行資金收付核查。可以說,把歐陽國良在修建肖家浪橋上所有金額都核實個遍。

楊家村八組一事一議8萬元修路專項資金,紀委說是用于村委會前停車坪和1、2、3、4組公路修建所用。可公安機關的調查卻說是用于楊家河環境生态修複治理。

雲錫郴州分公司“2016年11.16”水毀災害事件對麻田所管轄8個行政村受損房屋、毀壞480畝農田、沖垮3座橋梁、損毀26處河壩、損毀19千米灌溉水渠。楊家村8口水井,損毀3.5公裡道路,楊家河15千米河道治理等作出了1億多元的災情賠償但被沖垮的橋梁、損毀的河壩等都沒有修建。而賠償到群衆百姓手中和用于治理修建的資金卻不到三分之一。

歐陽信良違紀違規付給歐陽國良學校危房修建提成獎金15%計7.5萬元,肖家浪危橋改造集資抽成25萬元。

黃元勳當時提出質疑,這共計32.5萬元是算敲詐、騙取還是侵占?50多萬元結餘款為什麼不進村帳?這是一種什麼行為?你們調查了就要給結論說法。

紀委信訪室的領導答複黃元勳說:“這要問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給黃元勳的答複是,歐陽良善的事是由紀委查處。

不懼生死  舉報無怨無悔   

2018年3月22日,黃元勳遭到歐陽國良的威脅恐吓辱罵,打電話說要搞死黃元勳,将黃元勳活埋。

遭受死亡威脅,對黃元勳而言并不是第一次,從舉報曾錦春開始就成了家常便飯。

黃元勳的出名是作為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曾錦春的舉報。他向時任湖南省委書記張春賢“遺書舉報”引爆郴州官場地震而聞名全國。正是頂着遺書舉報,和衆多媒體的不斷接力,當時中央最高領導的批示嚴查徹查,最終将曾錦春拉下馬,曾錦春被依法判處死刑,創下了建國以來地市級紀委書記被判死刑的最高紀錄。

“從我舉報曾錦春那天始,就沒有回頭路了。我橫着一條心冒死舉報。”黃元勳表示,“當年舉報曾錦春被非法關押半個月,現在每次舉報我都将生死置之度外。”

每個普通的日子,在黃元勳的潛意識裡,都當做生命的最後一天。因為他面對的對象幾乎都對他以死相威脅。因舉報歐陽國良違法犯罪,黃元勳的家人不斷遭到他的打擊報複。“兒媳婦為了照顧孫子在縣城讀書,在宜章開快餐店,就是煮點粉,被歐陽國良糾纏無理投訴,搞到無法營業被迫停業關閉。市場食品監督管理站的工作人員說:“你父親得罪了歐陽國良,我們迫不得已,如果不關你的店,他就搞得我們無法辦公。”黃元勳去找縣紀委,得到答複是:這不屬于紀委管轄範圍。

“我的大兒子開辦20多年的鄉村醫療診所,歐陽國良去誣告陷害,向衛生局投訴跨地域行醫,被他搞到移居遷扯。”宜章縣紀委答複如舊。

2018年4月17日,黃元勳在縣紀委舉報中心辦公室送舉報材料,歐陽國良6次沖進辦公室對他進行人身攻擊。“要打死我,口水吐了我一身。”黃元勳至今仍然不能釋懷,“我在縣紀委信訪室送舉報材料,竟遭到人身攻擊。”

“你看我這輩子,告狀,舉報,從1996年開始,30多年了,在物力、資金、精力,投入很多,曾經的煤礦收益,自己近100畝林場,全部投進去了。另有一棟房子、商鋪賣了,包括煤礦賠付的錢,都花到這上面了。可我無怨無悔。”黃元勳說:“威脅我威脅家人,不怕,更激起我心中憤慨,堅定我對黨對政府的信仰,邪不壓正,我定會赢得舉報的勝利,善惡都有報,違紀違法犯罪分子逃脫不了法律的追究。”

不懼個人安危  憂心“不作為”

歐陽國良的個人威脅其實黃元勳習以為常,而對于來自職能部門的胡作非為,才使黃元勳常常晝夜警惕。

中央反腐的理念是“老虎蒼蠅一起打”,而黃元勳深知,村霸黑惡勢力的根源是來自某些官員不作為,甚至是沆瀣一氣。

“我去紀委送舉報材料,到信訪舉報室,歐陽國良沖進去6次打我,辦公室有人攔,他口水吐我一身,要搞死我,紀委都沒有采取措施,隻是攔阻,紀委人員都不敢報警,最後是我報的警。”

“一個村支書的弟弟竟然膽大包天到靠着項目勒索,侵吞200多萬元,重複套取國家專項資金扶貧建設項目資金。”黃元勳質疑:“修橋是公共事業,國家有扶貧專項建設項目資金,歐陽國良竟然敢侵吞200多萬元。”

歐陽國良以楊家村肖家浪危橋改造做“擋箭牌”“敲門磚”,騙取扶貧建設巨額專項資金總收入319.1萬元。肖家浪危橋改造總工程、附屬工程、綠化工程等實際總付出1073170.00元。套取該危橋改造巨額資金結餘超過211萬元。騙取侵吞巨額資金超過該危橋總造價兩倍多。

黃元勳認為,宜章縣紀委李輝、姚小勝等人把該橋案件的總收入319.1萬元變成為198萬元。總付出工程承包人張武收了98萬元,歐陽國良收了25萬元。其餘是附屬工程,綠化工程等75萬元發票。收付帳處理結平為198萬元。

黃元勳就此質問紀委辦案人員,附屬工程,綠化工程款是多少?他們誰也說不清。再問,曾宏榮主任說:“這是紀律問題,保密。”黃元勳本能拒絕假話,特别是對來自少數辦案官員的敷衍和謊言深惡痛絕。

黃元勳認為,正是李輝和姚小勝利用職權為歐陽國良等開脫罪責,為贓款追繳洗白。使歐陽國良避重就輕減輕了法律追究。

2018年5月31日,宜章縣紀委監察委第一紀檢監察常委姚小勝和黃元勳簽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雙向承若書”,明确:黃元勳于2018年4月26日遞交的關于反映歐陽國良尋釁滋事、強攬工程、敲詐勒索、橫行鄉裡稱霸一方等問題的舉報。同月27日,由宜章縣紀委第一紀檢監察室受理。承若在規定期限内調查處理完畢。

黃元勳對此雙向承諾諾書充滿疑問:規定期限是1年還是10年?在雙向承若書中把信訪舉報人黃元勳的聯系電話13873531687改成13549507356,并要其簽上對他們辦案滿意的評價,對此黃元勳感到不爽。

“當時我遭到他們威脅恐吓迫于無奈,隻好簽寫了一個基本滿意。”黃元勳轉述:“在簽訂雙向承若書時,我遭到李輝威脅恐吓打擊報複。他說:‘得罪人就是我們,說我耍了他幾十号人等。’”

黃元勳擅長“解剖麻雀”,對于肖家浪危橋案例,他一追到底,甚至讓辦案人員無法自圓其說。黃元勳說:“你怕得罪人,拿着共産黨的俸祿坐在紀監委的辦公室裡幹什麼?”

在雙向承諾書中,宜章縣監察委李輝、姚小勝調查結論是:調查改造的項目款、募捐款總收入197萬元,總付出197萬元,賬務處理結餘:收付兩抵平賬(注:該橋2014年10月1日開工,2015年3月1日完成全部工程驗收後,做了收付平賬)。

2019年4月9日,宜章縣紀委監察委信訪室領導要黃元勳簽名的情況調查表明:該危橋改造結餘款是54萬多元,沒有進入到村帳。

黃元勳追問:54萬多元被侵占4年不查,錢哪裡去了?

而該危橋改造修建項目送審總金額是152,7379.00元,審定總金額115,2079.00元。審減總金額為12,7469.00元。工程發包方:宜章縣交通局,工程承包方:湖南省中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張武,工程承包總造價102,0522.00元。承包方張武隻拿到承包工程款90餘萬元。

該橋工程預算評審報告中規定,甲乙雙方應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凡涉及到大宗材料采購,項目變更和增加工程必須經财政、審計部門及建設方簽字認可,否則不能作為決算依據。變更項目須附施工前、中、後三幅真實照片、據實結算。

黃元勳說:“舉報人曾提着腦袋,頂着遺書告腐敗,一個惡勢力耗費了兩年多時間,在中央巡視組交辦,湖南省委政府來人到宜章縣督辦才把歐陽國良抓掉。可涉及到縣鎮官員,查處案件的承辦人李輝、姚小勝卻充當不光彩角色,做出有損紀委監察委光輝形象的事。

“權利一旦失去監督,就有可能滋生腐敗。2020年7月,我舉報宜章縣安康社區彭建軍書記和玉溪鎮領導幹部隐瞞疫情防控力,我向他們反映,敲響宜章縣疫情防控警鐘時,遭到他們的推打,受到人身攻擊等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上級領導交辦到宜章縣紀監委,8月6日縣紀委監察二室案件承辦人張超際同樣威脅恐吓我,說我給他們添麻煩。”黃元勳說,“簽訂紀檢信訪舉報雙向承諾書時,要我簽名,他不簽名,連他不敢簽名的承諾都不給我,直到今天也沒有見到他的回複。”

“2020年10月,我舉報宜章縣林業局危改辦李家國、黃樹平涉嫌利用職權為李樹發等人插手承攬項目工程,豆腐渣工程危及群衆生命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上級領導有關部門轉批交辦到宜章縣紀監委,案件承辦人楊南平洩露案情,充當黃樹平、李樹發的保護傘。他們隐瞞事實真相,編報虛假材料,欺騙上級機關。我舉報黃樹平主任和李樹發等人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是鐵證如山,沒有半點虛假,事實上他們的違法行為比我所舉報的還要嚴重。”

追求公平正義  活個“值得人,”

為什麼要锲而不舍将舉報進行到底,這樣做值嗎?

黃元勳認為,值得!“總是要有人做的,如果沒有人做的話,這個社會哪裡來的公平正義?!所以在舉報的路上,沒有什麼可以輕易把我打動,除了正義的号角。如果說‘腐敗是腐敗者的通行證’已經成為一種不争的社會現實,那麼,恐懼、躲避、潔身自好,迎合甚至附和,就能求得内心的平衡,保住生活的平安,守住現得的利益嗎?腐敗分子和惡勢力是以攫取整個社會财富為目的的,以喪心病狂為手段,有良知有血性的人都會勇敢地站出來舉報事實的真相。”

面對真相被蒙蔽,法律遭踐踏,發出自己内心的聲音并付諸行動,而不是等到社會罪惡形成氣候之後再向隅獨泣。中國老百姓就能真正過上夜不閉戶,平靜、平安、和諧、富裕的好生活。

《中國廉政報》( 2021年01月29日04 版)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