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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報6起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來源:中紀委網 發布時間: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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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今年以來,湖北省深入開展不擔當不作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嚴肅查處了一批不擔當不作為問題。11月1日,省紀委監委通報了其中6起典型案例。

  1.通山縣有關部門在落實長江大保護、富水湖流域十年禁捕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2年以來,通山縣農業農村局、縣富水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對貫徹落實長江大保護、十年禁捕決策部署認識不深、重視不夠,履行監管職責不力,日常巡湖、聯合執法不到位,導緻轄區内富水湖流域非法捕撈、售賣等問題屢禁不止,被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通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阮家鵬,縣富水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書記孟彬,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江華,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高文育等人負有直接責任。阮家鵬、孟彬被免職,朱江華受到誡勉處理,高文育受到黨内警告處分。

  2.恩施市水土保持局局長陳啟斌在重大項目建設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陳啟斌在兼任恩施市楊柳溪水庫工程建設管理處法定代表人期間,對水庫勘察設計、建設把關不嚴,邊勘察設計、邊組織施工,項目建設出現地形測量不準、地質勘察不細、概算漏項等問題;在重大設計變更、概算調整中,未按照規定權限、條件和程序審查、報批工程設計變更文件,未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建設規模、内容、标準組織工程建設,造成不良影響。陳啟斌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

  3.武漢市糧油儲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徐少成等人在安全生産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3年2月21日,武漢市糧油儲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員工許某在工作中無證駕駛叉車,導緻叉車失控側翻,造成許某死亡。徐少成作為公司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生産工作分管領導,對特種設備管理使用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管理部副部長劉嚴作為安全生産工作負責人,未有效履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對叉車沒有嚴格規範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徐少成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劉嚴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4.安陸市府城街道辦事處在群衆信訪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3年4月,府城街道辦事處在辦理省委巡視組交辦的該辦事處八角樓社區居民唐某信訪事項過程中,消極應付,虛假整改,未與信訪對象聯系,未入戶了解情況,導緻向省委巡視組上報虛假整改情況。府城街道辦事處八角樓社區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萬小平對信訪件的調查處理情況沒有過問、審核,敷衍塞責、一報了之;社區黨委副書記卓威沒有入戶走訪,及時化解信訪矛盾;社區網格員嚴小麗沒有調查核實信訪人家庭情況,向社區提供虛假信息。萬小平受到黨内警告處分,卓威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嚴小麗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

  5.丹江口市不動産登記中心登記股股長尚麗娟在政務服務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23年2月,尚麗娟在為群衆羅某辦理不動産證業務過程中,服務意識不強,擔當精神不足,在明知羅某身患重病的情況下,仍機械執行不動産登記相關制度規定,對羅某前後四次申請均不予解決辦理,在群衆中造成不良影響。尚麗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6.襄陽市襄城區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張茂玉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6年7月至2022年6月,張茂玉在擔任襄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庭庭長、辦理兩起執行案件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存在對已取得執行依據并要求參與分配的債權人的申請處理方式違法、對第三人針對履行通知書提出的異議處理方式違法、對案外人針對執行标的提出的異議處理方式違法、違反法定程序解除查封、違規終結案件執行程序、不依法恢複執行、履行通知内容不規範等違法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張茂玉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湖北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