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日前,甘肅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3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臨夏州永靖縣衛計局綜合監督執法局副局長王發樂醉酒駕駛機動車問題。2021年7月30日,王發樂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當場查獲。經檢測,王發樂屬醉酒駕車。2022年10月,永靖縣人民檢察院認定王發樂犯危險駕駛罪,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2年1月,王發樂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2. 張掖市高台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三級警長李春海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問題。2021年9月28日,李春海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當場查獲。經檢測,李春海屬醉酒駕車。2022年1月25日,肅南縣人民檢察院認定李春海犯危險駕駛罪,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2022年6月,李春海受到黨内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3. 酒泉市肅北縣黨城灣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金山酒後駕駛機動車問題。2022年7月24日,金山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當場查獲。經檢測,金山屬酒後駕車。2022年11月,金山受到黨内警告處分。(甘肅省紀委監委)
責任編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