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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中院彰顯法治力量 村民告鎮政府二審大獲全勝

中國新聞日報: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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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河南2022年6月16日電(記者  李青英  鄭義)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秉公執法、不護短,依法撤銷新蔡縣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新蔡縣餘店鎮人民政府強制拆除上訴人房屋違法,彰顯法治力量,在當地産生巨大反響,村民對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稱贊有加。

駐馬店市新蔡縣村民付建國與同村數百戶村民同樣的臨街二層樓房,被新蔡縣餘店鎮人民政府數百人強制拆除,且屋内所有家具、家電、衣服、被褥、鍋碗瓢勺全部被砸毀、掩埋在廢墟之中。

事發後,付建國在法定期間内向新蔡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确認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但是,新蔡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付建國的訴訟請求,付建國不服一審判決,向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經開庭審理,作出(2022)豫17行終55号《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認定:“被上訴人新蔡縣付店鎮人民政府與2021年5月14日對上訴人付建國作出強制拆除決定書,該決定書載明了救濟途徑,但是對于提出行政訴訟的期限并未釋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6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内提出。”

“但是被上訴人在上訴人付建國的救濟途徑尚未屆滿之前就實施了拆除行為,程序違法。原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屬适用法律錯誤,本院予以改判。”

“一撤銷新蔡縣人民法院(2021)豫1729行初43号行政裁定;二、确認新蔡縣餘店鎮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16日強制拆除付建國家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的法官,能夠履行行政監督職責,替普通老百姓主持公正,糾正原審适用法律錯誤的裁定,确認鎮政府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努力讓人民群衆通過每一起司法案件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在當地群衆中産生極大的社會效應,引導群衆對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讓法治的陽光照耀在每一個人身上!讓我們為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點贊!